如何将公司的盈利派给股东而无需上税

一般情况下公司派发股息给个人股东时股东个人需要对所得收益上税。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股东是无需对股息收入上税的。

资本红利(Capital Dividend)

资本红利是由资本收益的非征税部分、人寿保险收益、以及出售特殊资本收入等非应税项目组成的。公司对此类项目派发红利时,股东收益人无需上税。不过公司仍需要向税务局申报请求派发资本红利。

公司在派发资本红利时仍要满足公司偿付能力的要求, 比如,在支付的股息后,公司的可变现资产价值应不低于其负债总额及所有股本的总值。

退还股本(Reduction of stated capital)。

在公司的股票价值是票面成本且数额较大时,可以考虑以退还股本的形式支付股息。以这种形式发放股息,收益人无需为此项收入上税。当然,这种分红从税务的角度上来说已经不再是股息了。

这种分红可以降低派息时对公司支付能力限制的要求,从另一个角度最大限度的将公司的盈利返还给股东。

所得税法160条

当公司的股份有过股权转移的行为时,要注意所得税法160条的要求。根据这一条款,股权转移的双方在某些情况下会被认定共同拥有对所得收入上税的义务。公司在发放股息时要慎重考虑各个方面的影响,避免落入尴尬的境地。向有资质并具备丰富专业知识的特许会计师咨询相关问题,或聘请他们帮助您处理企业的财务税务问题可以使您省却掌握繁复的税务问题的烦恼,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处理您生意上的事务,加速您的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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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涛为加拿大特许会计师(CPA,CA).欲了解更多详情, 请浏览网站http://litao.tlinc.ca/cn/. 如需要专业咨询帮助,请致电(416)399-8106 李涛特许会计师事务所预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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