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生意中的税务问题

有限公司在出售生意时,有两种常用的方法:一种是出售公司的资产,另一种是出售公司的股份。

如果有限公司是合格的小企业公司(QSBC),当出售公司股份时,其中高达80万加币的资本收益是可以免税的。对于出售资产的收益则没有相应的税务优惠。因此从出售者的角度来看,出售股份会有更多的税务优惠。

不过对于购买生意者而言,他们往往喜欢购买资产。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买家会得到较高的资本成本,从而增加资本折旧的金额。

当购买资产时,购买者往往需要支付商品及服务税,GST/HST 或QST。而购买公司的股份,购买者则不需要支付此类税项。

对于购买资产时支付的GST/HST,购买者可以通过ITC的方式在申报GST/HST时向CRA索回。或者在资产买卖时提出特殊处理请求,无需向购买方征收GST/HST或其他消费税项。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请求时,不同省份的规定会有不同,省级政府与联邦政府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比如省级的免税申请一般只适用于不包括生产设备的有形资产。你需要向特许会计师进行专业咨询以帮助公司正确处理相应事宜。

如果你的有限公司有计划上市或将来有可能失去QSBC资格,你可以考虑在你的公司仍然符合QSBC条件的情况下做一个特殊税务处理将免税资本收益预先冻结。这样的话,你可以显著地减少将来在真正卖掉股票时所需要缴纳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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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涛是加拿大特许会计师(CPA,CA)。欲了解更多详情, 请订阅邮件http://litao.tlinc.ca/cn/newsletter-subscription/或浏览网站http://litao.tlinc.ca/cn/。如需要专业咨询帮助,请致电(416)399-8106预约,李涛特许会计师事务所将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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