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税务安排可能对移民申请造成的不良影响

许多人在考虑税务问题时往往只考虑怎样做可以省税,而忽略了税务问题可能会给其他的方面带来的影响。如下例(Zheng v. Canada , IAD File no. VB1-01603)中移民郑先生的税务处理方式就给他担保母亲移民申请带来了负面影响。
郑先生2005年移民加拿大,2006年,郑先生提出申请担保他母亲移民加拿大。郑先生的主要收入在美国并且 在美国拥有两处房产。一处用来出租,另一处自住。在2006年到2008年期间,郑先生将自己视为加拿大非税务居民,申报了非常有限的加拿大收入。
2011年郑先生接到移民局的通知,他担保他母亲的移民申请被拒。被拒的理由是因为郑先生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他在申请期间在加拿大居住。郑先生在得知结果以后,提出上诉。他的上诉在2011年被法庭驳回。法庭在判决中指出,按照移民法条例担保人必须在加拿大居住,可郑先生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他在申请期间居住在加拿大,而且无法解释如果在加拿大居住为什么要按非居民税务申报。法官认为郑先生的陈述以及提供的证据自相矛盾而无法信服,因而驳回了郑先生的上诉请求。
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中国来加拿大的移民已经不像十年前那样财务结构相对简单。许多移民在中国或其他地方仍有资产。有的夫妻一方移民,另一方仍然希望留在国内。而有些回流的移民在回去一段时间后又希望回到加拿大,或是因需要帮助配偶,子女或亲属移民,而希望重新成为加拿大的居民。这些因素给个人的税务安排带来了很大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有些报税人员在不完全了解客户的情况下,只从省税的角度为客户提供税务建议。这样匆匆做出的税务决定非常有可能给客户带来不良的负面影响。
我的一个客户W女士就遇到过类似情况。W女士当年回国工作时被建议按非居民申报,因为这样就可以避免在加拿大申报中国收入。可W女士在回国几年后结婚,婚后W女士决定帮助丈夫申请移民。当她收到移民局要求提供材料时,才发现自己按非税务居民申报可能会对丈夫的移民申请不利,可此时她已经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如果此时按照税务居民申报,她将要补交税款和罚款;如果继续作为非税务居民,她丈夫的申请有可能被拒。W女士非常后悔当时的决定。
无论对于刚来加拿大的新移民还是决定回流的老移民,决定自己是税务居民还是非税务居民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应该慎重考虑,不要因为暂时可以得到几百加币的退税,或为图省事,而给自己的将来带来诸多麻烦。 寻找专业会计师的帮助,可以帮助您分析预测不同做法在税务及财务上的利弊得失。如何决定则需要您结合自己的情况和长期打算做出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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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涛为加拿大特许会计师(CPA,CA).我如果你需要了解更多详情,或需要专业咨询,请致电(416)399-8106 李涛特许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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