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审计中保护你的权益

当纳税人申报税务以后,税务局会对所申报的税务做出一个初始评估,也叫“快速评估”。在此以后,税务局会有选择地对一些纳税人申报的税务进行审计。 对于个人,大部分的审计不会在实地进行。税务局会通过电话或信件的方式要求纳税人提供原始凭证。纳税人提供的材料可以以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税务局也会要求纳税人到所在地的税务中心进行询问。这种审计在税务上叫“Desk Audit”。对于企业,税务局会到公司所在地进行一些实地审计项目。 对于使用电子报税方式的纳税人不需要立即向税务局提供税务凭证。无论是联邦还是魁北克省税务局都会在随后的几个月之内向某些申报人要求提供其税务凭证以进行校对。对于个税,医药费、RRSP、学费、慈善捐款等等都是重点检查项目。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检查并不是税务审计,它只是税务申报的一个部分。以往,在税务申报时税务凭证要随税表一并寄出。使用电子报税后,税务局则采用这样一种方式来保证税务申报的正确性,它也是验证纳税人诚实申报的一种手段。 纳税人在税务审计中需要了解自己手中拥有的权利。法律并没有赋予税务局在审计中了解与税务审计无关的项目,比如在公司审计中了解你的私人及其它公司税务及财务状况。 在税务审计中,虽然审计员有权利向你索取某些特定的文件,你也有权利了解税务局需要提供这些文件的原因和目的。如果察觉有问题时,你需要向专业人士(比如有经验的特许会计师)请求帮助,替你处理税务审计事宜。 税务局目前有一个特殊的部门针对高资产人士(HNW)进行审计。对于这些人士,在被税务局锁定为重点审计对象时,税务局不会像对待其他审计对象一样给他们留出充足的准备材料的时间。如果你有可能被税务局列入这个名单,你需要咨询有资质的专业会计师(如特许会计师),并尽早做出准备。 审计的目的是为了惩罚欺税逃税的个人或企业。对于没有参与逃税行为的个人或企业,如果你的账务清晰,申报有据,你无需担心税务局对你的税务审计。

加拿大居民出售美国房产时的税务问题

非美国税务居民在出售其美国房产时需要按照美国的税法缴纳所得税。一般的情况下,作为加拿大居民在美国出售房产时你需要缴纳总售价的10%作为非美国税务居民的预扣税。 申请预扣税减免 如果你认为按照总售价的10%来预扣税款过高,你可以向美国国税局递交申请请求按照净收入而非总售价的10%来缴税。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以保证你可以尽快得到税务局的缴款证明而使你可以能够及时拿到所有房屋出售的款项。 出售美国房产后的税务申报 在房屋出售以后,你需要向美国税务局申报房屋出售当年的税表。一般税表需要在下一年的4月15日之前递交。由于多数情况下,预缴的税款会超过应缴的税款,你会收到退税支票。如果你的房屋有出租情况,那么你需要在报税表中申报到截止到出售那天为止的所有出租收入和费用。 适用资产 上述预扣税款原则上适用于以下包括房产在内的美国资产收益: • 直接拥有的美国地产,包括房屋土地主要修缮和装修项目,以及附加在房产上的个人资产。 • 对于出售某些美国公司的股份时,当公司所拥有的在美国境内的房产市价的总值等于或超过公司所有资产的50%以上时,此类公司的股票也被视为房地产类的资产而需预缴税款。 比如,当销售$500,000美金的房产时,你需要支付$50,000美金作为非税务居民的预扣税款。 买方需要从总价中代扣税费并天内上缴给美国国税局与相应的申请表在交易结束后20天之内上交给美国税务局。否则,买方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和利益损失。对于有意违反规定的,处罚的金额可以高达$10,000美元。 什么时候不需要缴纳预扣税款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你无需支付预扣税款。比如,你的房产售价低于$300,000美元,并且买主将买来的房产用于自住时,你可以不需要向美国税务局缴付预扣税款。

加拿大小企业将会有新的税务优惠Small Business Job Credit

2014年9月17日,加拿大联邦政府宣布将在2015年和2016年里对小企业创造就业机会增长经济的行为给予新的鼓励措施。预计这项措施将会为全加拿大的小企业在2015和2016年里节省超过5.5亿加币的税款。 此项鼓励措施将会以减免小企业在2015年和2016年中所支付的部分就业保险(EI)的形式支付给企业的。在正常情况下,失业保险的保费是按照每100加币1.88加币来计算的。对于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按照此项鼓励措施,政府将会按照每100加币1.60加币来收取雇主应缴的失业保险保额。因为雇主实际支付的失业保险金的比例是按照上述比例的1.4倍计算出来的,对于每100加币的可保收入,小企业因此可以少支付39分加币。由此,小企业可以每年节省15%的失业保险金费用。对于在魁北克省参与产假保险计划(Parental Insurance Plan)并已经享有减免的小企业,此项计划可以为企业节省更多保费。 此项税务优惠是专门针对小型企业的。这里小型企业是指全年企业所支付的失业保险保费的雇主部分少于$15,000加币的企业。举一个例子,一个小企业雇用了14名员工,每个雇员支付年薪$40,000加币。这个企业2015会需要支付约$14,740加币在失业保险保费上。由于由雇主支付的总的失业保险保费在$15,000加币以下,这个企业符合小企业就业减税(Small Business Credit)的条件。因此可以得到$2,200加币的税务减免。这$2,200加币是由原来的$14,740和降低的小企业的优惠保费$12,540加币的差异计算得出的。 税务局在企业申报T4后确定企业是否合格,并计算出退税金额。如果企业此时有未偿还的税务债务,税务局会首先将退款用于支付企业应付的欠税。如果还有余款,余款则会退还给企业。

你的非营利组织或慈善机构是在加拿大联邦下注册的吗?

你的非营利组织( NPO ) 或慈善机构是在《加拿大联邦公司法》下注册的吗?如果不是,请忽略这篇文章因为你不需要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如果是的话,你需要在2014年10月17日之前向联邦政府申请一份“延续证书“ (certificate of continuance)将你的组织过渡到新的“加拿大非营利公司法“( NFP法) 名下。所有以前在《加拿大联邦公司法》第二部分下注册的非营利组织,慈善机构和公共机构都需要在2014年10月17日之前申请在新的NFP法下的“延续证书”。 在此日期之后,加拿大工业部(Industry Canada)会解散那些没有申请“延续证书”的非营利组织,慈善机构和公共机构。一旦这些非盈利组织被解散,它们将不再被认可为法律实体而继续存在。加拿大税务局( CRA )也将采取措施根据所得税法撤销未申请“延续证书”的非盈利组织及慈善机构在税务局的登记。另外,当这些非营利组织、慈善机构或公共机构在法律地位和GST / HST登记状态改变后会对其提供服务的税务性质以及是否仍然可以继续保持其GST / HST税务补贴资质产生影响。 对于有关非营利组织、慈善机构和公共机构过渡到新的NFP法下的更多信息,请访问税务局的“过渡到加拿大非营利公司法”的网页,或前往加拿大工业部www.ic.gc.ca浏览“过渡指南”了解更多信息。

你的非盈利组织中有“不合资格”的人士吗?

2012年税法关于非盈利组织中“不合资格”个人的相关条例已正式生效。 2014年8月24日,加拿大税务局发布了一篇新的税务条例解释。在解释中,税务局指出如果它发现非盈利机构的董事,或管理层有“不合资格”的个人,它有权利拒绝非盈利机构向税务局提出的注册成为慈善组织的申请,或吊销慈善组织已经注册的资格。 一般来说,当某人曾经有过下述行为的情况下,他或她会被视为“不合资格”的个人: 1. 曾经因有过财务欺诈行为,或在经营当中存在其它非法行为而被定罪; 2. 与被吊销的慈善组织有过关联。比如: – 曾是该组织的董事、执行董事(或相当于执行董事的角色)、信托人; – 是该组织中的管理者、或是具有实际控制权利; – 曾经参与或帮助推销过该组织经营的非合理避税捐款,从而导致税务局取消该机构的慈善资格。 虽然税法对于“不符合资格“的个人有着明确的定义,它并不会禁止非盈利组织董事会聘用此类人员。税法只是从另一方面赋予税务局相应的权利去考虑是否要采取行动,是否允许此类机构注册慈善组织的申请、或是对于已获得慈善机构资质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格。 如果你的机构正在考虑向税务局申请慈善资格,或是已经是慈善机构,你需要在现在或将来的董事会成员及管理成员的选择当中考虑他们是否是税法中介定的“不符合资格”的人士。如果是的话,你需要考虑他们可能给你的组织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