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有限公司的董事,你了解它的责任吗?

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股东购买公司发行的股份,向公司提供运营资金。董事是由股东委任产生,属于公司的管理者。股东的权利仅限于收取股息,就公司某些影响其权利的事项进行决定,例如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变更公司名称、委任及撤销公司董事等等。而董事则为公司的管理者,负责公司的营业方针和日常经营业务。按照公司法要求,有限公司至少需要一位董事。对于大多数私人公司而言,股东一般会同时出任公司董事。不过并非每一位股东都需要出任董事。 董事对外代表公司, 在执行业务时必须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董事如因未尽职履行职务而对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害时,可能会与公司一起连带赔偿责任。 有限公司在进行商业行为时需要按照相应法规为政府代收GST / HST;在向员工支付工资时需要依法代扣工资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对于向非居民支付工资、利息或股息时需要预扣非居民预扣税款。公司董事必须按照相应法规严格执行。对于未依法执行职责及应付金额(包括利息和罚金)超过一定数量的公司,其 公司董事可能会承担个人连带责任。 2014年4月17日,税务局更新了其对于公司董事所承担的责任认定时所考虑的细则。其中税务局强调,当下面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税务局会对公司董事追究连带责任: • 税务局无法直接从该公司收回欠款; • 税务局的追溯必须在董事任期结束后的两年之内书面提出; 并且 • 董事存在没有遵守诚实及善意的行事原则从而造成相应的欠税结果。在考察公司董事是否遵守诚实及善意的行事原则时,税务局会考虑,当假定任何一位合理审慎人士在相似的情况下,是否会采用同样的处理方法。 另外在这份更新的文件中,税务局对其他一些相关的问题也进行了讨论。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查阅IC89-2R3了解一下。 对于为单独拥有公司或与其他人共同拥有公司出任董事时,需要熟悉相应的法律,了解可能为自己带来的风险,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使自己不会陷入不必要的麻烦。

一次性支付的抚养费可以用来抵税吗?

当夫妻双方分居或离异以后,一方有可能需要支付给另一方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抚养费和配偶抚养费。对于孩子的抚养费,支付方不可以用来抵税,而接受方也不需要把它当作收入来报税。对于支付给配偶的抚养费,如果接受方可以自由支配其使用的范围,并且夫妻双方已经由于分居或离婚居住在不同的住所,而且支付的金额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时则支付方可以用来抵消当年的税务收入。 1. 必须支付给另一方本人; 2. 支付的款项必须是用来维持生活的津贴; 3. 必须是周期性的支付(比如按月支付); 4. 所支付的数额必须是按照法院的裁定或按照离婚协议的相应条款执行的数额。 相对应地,接收方则需要将其申报为当年收入。 2014年6月20日,税务局在其更新的税务条例解释中对上述第三个条件(即支付的款项必须满足周期支付的原则)进行了更加具体地解释。 通常情况下,一次性支付的抚养费不符合周期支付的原则,因而不可以用来抵消支付方当年的税务收入。不过,如果是由于支付方没有按照法庭的裁定或离婚协议的条款按时支付给另一方所应付的赡养费,当支付方将所欠的款项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给另一方时,税务局同意将其作为特例允许支付的金额用来抵消支付人当年的税务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支付的款项是用来解除支付方将来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的责任,此类的支付安排则不属于特例情况,支付人不可将支付的金额用于抵扣个人收入。 税法对于配偶或子女赡养费的规定非常复杂。在你同配偶达成有关抚养费的协议之前,最好先咨询相关法律意见,并与你的会计师商议子女抚养费(support payment)或配偶赡养费(spousal amount)的安排对你的税务有何影响。避免因不懂得税务条例而使你失去合理避税的机会。

你了解税务评估信的含义吗?

当纳税人将税表邮寄出去后,一般会在6 – 8个星期内收到税务局的评估信(Notice of Assessment)。在纳税人有退税的情况下,如果纳税人没有向税务局提供过银行账号,退税支票也会随评估信一并发出。 如果纳税人使用电子报税(NETFILE或EFILE),这个过程会缩短到2-4个星期。 税务局此时的评估并不代表税务局最终接受了纳税人的税务申报。税务局此时仅仅对纳税人提供的税务申报进行了一些简单的审核,因此这种评估有时又叫快速评估(Quick Assessment)。 在快速评估中,税务局会对税表中的数字与税务凭证进行核对,确定没有差异,并对税表中的计算进行检查,确保应付税款的计算准确无误。由此得出的税务评估结果只是税务局暂时通过纳税人的税务申报。如果税务局在以后的税务审查中或从其它渠道了解到与纳税人的税务申报不一致的情况,税务局会对纳税人进行重新评估。 对于合伙人企业,税务局会根据企业申报的税务损益表来决定每个合伙人的收益或亏损。合伙人企业需要指定一个合伙人负责税务申报。其他合伙人必需接受税务局根据税务申报而决定的收益或亏损结果。如果合伙人有不同的意见,合伙人企业必需向税务局提出书面反对。税务局不会接受单独合伙人的税务申报。

你的非营利组织或慈善机构是在加拿大联邦下注册的吗?

如果是的话,你需要在2014年10月17日之前向联邦政府申请一份“延续证书“ (certificate of continuance)将你的组织过渡到新的“加拿大非营利公司法“( NFP法) 名下。所有以前在《加拿大联邦公司法》第二部分下注册的非营利组织,慈善机构和公共机构都需要在2014年10月17日之前申请在新的NFP法下的“延续证书”。

电子报税的好处

在过去,报税必须以手工的形式计算填表并以邮件的方式寄出。现在大家可以用计算机来准备税表并发送给税务局。税务局接受两种电子报税的形式:NETFILE和EFILE。

出售生意中的税务问题

有限公司在出售生意时,有两种常用的方法:一种是出售公司的资产,另一种是出售公司的股份。
如果有限公司是合格的小企业公司(QSBC),当出售公司股份时,其中高达80万加币的资本收益是可以免税的。对于出售资产的收益则没有相应的税务优惠。因此从出售者的角度来看,出售股份会有更多的税务优惠。

有限公司的利弊

一般情况下,有限公司的收入会首先在公司里征税。然后,当利润发给股东时再在股东个人头上征税。理论上说,无论是先在公司里征税还是直接在个人名下征税,收缴的税收应该都是一样的。不过在实际当中,并非如此。你需要咨询特许会计师来比较哪一种方式可以帮助你节省更多的税款。

有限公司里的投资收入

通常,符合资格的有限公司在出售其股份时,股东资本获利的前80万加币无需上税。当把投资收益放入有活跃业务的有限公司时,需要特别小心。因为这样做有可能会危及到有限公司的股份的是否仍会符合资本获利的免税条件。

出租物业亏损的税务处理

如果你有出租个人物业,只要出租物业产生的费用满足相关的税法规定,出租物业的亏损也可以用来抵减你的收入。需要注意的是,税务局对于将出租个人物业中的损失抵减其他收入的做法审查相当严格。你需要确保手头上有充足的税务凭据来支持你的出租物业产生的费用。

经营亏损的税务使用技巧

经营亏损必须首先用来抵消当年的业务和其他类型的收入。年未使用的经营亏损在税务上称为非资本亏损,它们可以用来抵减其他年份的收入。经营亏损可以用来抵减前三年的收入。对于2006年及以后的经营亏损,它可以用来抵减未来20年内的收入。